廠房性質屬于商業(yè)用途,為此廠房裝修需要報消防。無論廠房有無墻體或是什么結構,是一層還是多層結構,只要涉及到廠房裝修面積超過300平米的,都應當經過消防部門審批后方可進行裝修。這在《消防法》和《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中有明確規(guī)定。
2008年10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會的第五次會議中經過再次修訂通過并公布,并于2009年5月1日開始正式施行。如果想要具體且全面的了解有關消防的相關規(guī)定,需要把《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guī)范》、《建筑防雷設計規(guī)范》等地方性消防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以及消防技術標準都做一下深入了解。
現我國已經初步形成了以《消防法》為基本法律,規(guī)章20余部,地方性消防法規(guī)60余部。所以,在廠房裝修的時候應該以消防法規(guī)和技術規(guī)范為準則實施,以及地方性消防法與之相配套的消防法規(guī)體系結合。
最后提醒一點,最開始上面闡明的廠房裝修面積倘若不沒有達到300平米的,或工程造價低于30萬的情況,是不需要進行廠房裝修申報的,完工后讓相關部門或單位人員來進行一次檢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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