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廠房和倉庫的生產使用或加工的液體或柜體物質在空氣中受到火燒時,不著火、不微燃、不碳化,不會因使用的原料或成品物件引引起火災發(fā)生,然而在廠房和倉庫在火災危險性的分類且受眾多影響,在常溫環(huán)境下,如機械裝配、其他生產加工過中,火災危險性往往需要結合實際環(huán)境條件來確定。
為此,廠房裝修和倉庫裝修需要了解常見生產的火災危險性分類,以便于更好的把廠房裝修和倉庫裝修從火災危險性類別中按火災危險性較大的情況做分辨。
針對不同規(guī)模大小的廠房和倉庫,火災危險性在分類上存在很大的差異,例如在同一座廠房中或一個防火分區(qū)內存在甲、乙類多種火災危險性生產時,加入說甲類生產發(fā)生火災后可燃物質足以構成爆炸或燃燒危險,則該廠房或倉庫建筑物中的生產類別應按甲類話劃分;假說說該廠房或倉庫面積很大,并采取了響應的工藝保護和防火防爆分隔措施,即使發(fā)生火災后也不會蔓延到其他區(qū)域時,那么該廠房活倉庫可按火災危險性較小者來確定。
通常情況下,廠房裝修或倉庫裝修時對危險特性確定生產火災危險性類別的最大允許量是不同的,例如乙類建筑助燃氣體在標準5L/立方的狀態(tài)下為50立方,不屬于甲類的化學易燃危險固體為0.075kg/立方為最大允許量100kg。
關于火災危險性物品的計算公示:廠房或倉庫容積/分類物品的總量<單位容積的最大允許量。
分辨廠房裝修或倉庫裝修中對儲存物品的火災的危險性分類明細:
1.甲類廠房(倉庫):易自燃或爆炸、遇水易燃燒或爆炸、受外力易燃燒或爆炸的易燃固體
2.乙類廠房(倉庫):除甲類外的易燃固體
3.丙類廠房(倉庫):可燃固體(木、紙、塑料、泡沫等)
4.丁類廠房(倉庫):難燃固體(酚醛泡沫塑料、水泥刨花板等)
5.戊類廠房(倉庫):不燃固體(鋼材、磚塊、汽車、儀表燈)